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二年,当时宁夏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都被集中关押于银川监狱河东监区(银风砖厂)。在宁夏“610办公室”的指挥下,宁夏司法厅、宁夏监狱管理局负责操控银川监狱警察和犯人对大法弟子实施迫害,手段凶残,包括:吊刑、绑刑、电刑、弓腰、顶墙等酷刑;还有关禁闭小号、强迫观看诬蔑诽谤法轮功的电视录像、每天必须写所谓的“思想汇报”、不准家人亲友探视以及每天超过10小时的高强度奴工劳动等等。警察还纵容、唆使犯人殴打大法弟子。
二零零一年春天,法院诬判姜涛三年半,妻子朱海燕被非法劳教两年。姜涛被关进了银川监狱的河东砖厂。狱警李永欣、岳怀宁为了“转化”,强迫姜涛每天在五、六十度高温的砖窑内,将十几吨重的砖用架子车拉出窑外再码好。每天还要超时劳动,姜涛手上打起了血泡,血泡磨烂了,钻心的疼痛,脚和腿常被砖块砸伤,每天都极度的劳累。有时中午、晚上还强迫将头顶在墙上进行体罚。
在这里干活的服刑人员,年轻的犯人们每天都要推着沉重的砖车装窑,二、三十岁的小伙子熟练工,整天不停地跑着干,倾尽全力一天十来个小时才能完成五十趟装窑任务。狱警李永欣说:“你们这些炼法轮功的完不成五十趟的就要受罚!不过你们和其他犯人不一样,他们完成五十趟回去休息,你们今天完成了五十趟,明天任务就是六十。明天完成了六十趟,后天任务就是七十,照样受罚。就算你完成了七十,任务再加,除非你转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