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公安局刘耀华、戴春杰、闫长青、李东明和多名恶警对大法弟子王淑琴毒打,恶人用皮鞋打她的头和脸,恶警张振、张朋用穿着皮鞋的脚在王淑琴的身体上乱踹、乱踢。半夜十二点东文山派出所所长闫长青由恶警张振、张朋陪着,用皮带狠狠的抽王淑琴的身体,打累了,他们使用流氓手段,把王淑琴的鞋、袜子扒掉,恶警张朋、张振按住王淑琴的腿,所长闫长青用竹板打王淑琴的脚心、脚面,用铁丝勾王淑琴的脚心。第二天王淑琴的脚肿的穿不上鞋。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四日,东文山派出所指导员李明东和其手下,喝醉酒后,李明东用烟灰缸打王淑琴的脚踝子骨,不时的还打她嘴巴子;李明东和恶警把王淑琴用被子裹起来,用绳子捆上,强制给她输液,而且不许她大小便。李明东说:就这样让她往被子里拉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