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深夜一点左右,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分局出动上百名警察,绑架了至少四名法轮功学员。
新洲区仓埠街大法弟子朱幼山、仓埠街方杨乡大法弟子张神佑、潘红丽夫妻、仓埠街方杨乡胡罗大、大法弟子童春风(女)等五名大法弟子遭绑架,其中潘红丽已放出。
新洲区阳逻街法轮功学员刘翠莲遭野蛮绑架后,一度生命垂危,恶警见其有生命危险,将其弃于医院,而后为应付上级,竟将借宿刘家的打工女李某绑去交差。
恶警非法查抄了多名大法弟子的家,家中的计算机、打印机、mp3、卫星接收天线、大法书籍等物品被洗劫一空。
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结社自由、出版、言论、示威游行等自由。法轮功学员们仅仅是在信仰“真、善、忍”,事事、时时、处处做一个好人,所以在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都受到普遍的推崇和褒奖,而唯独在发源地的中国却受到如此残酷的打压。
正告刘俊顺、张荣成等各级“六一零”人员和公安干警们:举头三尺有神明,不要以为自己权势熏天就无所顾忌,想想中共的作恶历史吧,请停止作恶,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不希望你们现在的行为成为中共当局的替罪羊,甚至祸及你们的家人和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