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4月17日晚6时,七台河市公安局、勃利县公安局国保、新起派出所、元明派出所等十九名恶警到大法弟子卞靖家,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下,史万新用卞靖的钥匙,拿着空白搜查令强行对卞靖家进行非法抄家,当时抄走大法书、录音带、录像带各一套,及贵重的私有物品,卞靖及其父亲卞宝利的身份证。晚8时许将大法弟子卞宝利绑架到勃利县行政拘留所连续迫害2天。几个恶警拽着卞靖的手签字、按手印。
4月25日下午,元明派出所所长隋文东、恶警韩英春、史万新、白玉刚等,以搜查高淑华为名在卞靖奶奶家进行非法抄家,非法抢走卞靖姑姑家的电脑及其附属物品。
4月30日晚6-7时,恶警史万新、白玉刚利用门卫丛志国以欺骗手段骗开卞靖奶奶家门,第二次进行非法搜查。史万新说:卞靖说你家有一块硬盘放在床头柜上。可奶奶家根本没有床头柜,这时史万新给勃利县看守所打电话让卞靖接的,说在床头柜里,奶奶说我不认得什么,东西都扔了。这样二人在床下找了一会儿什么也没找到灰溜溜地走了。后来了解到当时史万新给卞靖打电话时新华派出所恶警于立志,曹旭把电棍支在卞靖的身上逼迫孩子接的电话。
2010年7月20日,法轮功学员高淑华再遭勃利县国保大队绑架,被劫持在勃利县看守所,家属探视权利一直被剥夺。
勃利县公安局迫于家属要人的压力,在7月末8月初把高淑华从勃利县看守所转到七台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县公安局长高云军和国保大队长史万新,一面谎称这个案子勃利说了不算,归七台河市管了;一面暗地里凑高淑华的材料,要非法劳教高淑华。主管局长高云军和国保大队长史万新都回避高淑华家属,不见人。
2010年12月6日上午十点左右,勃利县教育局团委书记刘朋杰伙同勃利县“六一零”主任郝永波、副主任赵鹏飞、县国保大队队长史万新及几名警察来到勃利四中,将正在工作的法轮功学员吴平强行绑架走,非法关押在勃利铁西街粮库对面小三层楼。这是勃利县政法委、“六一零”在两个月前花三万六千元由政法委书记戴林出面租的名叫苏井海个人的房子。他们在市六一零的胁迫下,企图在这个地方办所谓的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黑龙江勃利县铁西学校(原第六中学)优秀教师汤玉琴2012年8月16日只身一人去找县“六一零”赵鹏飞要求恢复工资,赵鹏飞不但不给解决,反而指使国保大队史万新、白玉刚、董野等人绑架了她,并将她关入伊春洗脑班迫害了25天,没告诉家属关在何处,也不准家属和汤玉琴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