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号码
027-65681766 027-65681161
湖北武汉市何湾劳教女子六大队已于二零零五年九月十四日搬迁至离这不远的武汉戒毒所六大队。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九日,大法弟子李菊华被劫持至何湾劳教所,已近三个月了,她的家人至今未能得到她的任何消息。十月八日以后,李菊华家人先后五次去武汉市何湾劳教所,要求见李菊华。可是,劳教所警察每次不是以各种理由推诿,就是态度野蛮霸道的拒绝。十月二十八日上午,李菊华的家人第四次去劳教所要求接见,专司“转化”迫害的胡芳说:“李菊华没有接见日 。”、“这是什么地方,关在这里面来了,想见就能见的吗?”
被指为六大队迫害法轮功的“积极份子”,强制法轮功学员做高强度奴工活,施用酷刑。给叶小芬加大奴工定额,不完成不准睡觉,有时通宵不准睡觉,把叶小芬迫害的全身浮肿。2008年1月14日下大雪,叶小芬因眼睛不好做不了手套,劳教犯人不准她上厕所,对她大打出手,她喊“打人了”,胡芳用双手使劲卡住了她的喉咙,不准她喊,并叫人用铐子把她铐上。她说要上厕所,胡芳大叫“你来不及了?!尿到裤子里没有?!”然后竟当场拉下她的裤子。在八大队和六大队合并后,胡方、吴丽珍充当了当年刘晖、黄虹扮演的角色,比他们更有“经验”了,软硬兼施,各种卑鄙的手段都用了。
有个法轮功学员回忆说:“劳教所警察强制我罚站三天二夜后,她们看不管用,又把我用铐子吊在铁窗上几天,脚勉强落地,疼痛难忍,也不让大小便……“狱警胡芳公开说:写东西(指写保证不炼法轮功等)才能享受这些自由。犯人邓艳说不让你难受你是不会写的。包夹犯人周丹〔后来才发现是个艾滋病患者〕边打我边说:‘你们这些人都蛮贱,不打就不写,我带过一、二十个法轮功学员,个个我都打过。’
叶小芬被强迫奴役劳动,并指使犯人给她加大定额,做不完不准睡觉,有时通宵不准睡觉。恶警胡芳把她列为“重控对像”。他们强迫她拍照,她不配合。四个恶人把她按倒在地,照她的后背和下身。恶警胡芳扬言说,要把照片挂到大厅里出她的丑。
二零零九年,为转化教师朱慧敏和法轮功学员段玉英,将她们转移到六大队,分别隔离。六队副队长胡芳(女,三十多岁)亲自督阵指挥参与了迫害她们的全过程。高大壮实的恶警刘艳(女,三十二岁)在大厅里拿着闪着蓝光、啪啪带响的电棍,一脸杀气径直走到她跟前,让两个包夹一边一个拉着她的胳膊,拿电棍电击她的胳膊,电击时间越来越长,胳膊上立即呈现出一条条乌红的、灼伤留下的烙印,并伴有硬肿块出现。恶警胡芳则用电棍电击段玉英的嘴巴。”
2010年4月2日,王玉洁被绑架到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六大队。队长胡芳指使吸毒人员折磨王玉洁,每天被罚她蹲下,不让睡觉,全天被罚站。恶人还威胁她说:如果这样半个月还不“转化”(放弃信仰),随便找一个借口就给上吊铐。
胡芳看王玉洁不妥协,指使吸毒人员曹文莉把王玉洁的左脚撇伤。当时她的左脚肿痛,曹文莉和另一吸毒人员周燕又拿手铐、电棍,把王玉洁铐上后,对其拳打脚踢四十分钟。王玉洁在劳教所一天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控,不让她跟任何人说话,强迫她做劳役。在电池车间一楼,胡芳指使人把王玉洁拖入烘房,又烘又体罚,从早上六点半到下午六点半。
2011年9月3日早晨,年仅24岁的武汉市法轮功学员王玉洁含冤离世。中共当局非法劳教,强制洗脑,用各种手段残酷折磨,夺走了这位品行端正、善良健康的年轻女孩的生命。
当时邪恶之徒把王玉洁抬进劳教所时,王玉洁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功千古奇冤。劳教所恶警队长胡芳对王说:“喊,喊,继续喊,你不喊我喊的。”她嘴里骂着大法。恶警胡芳指使吸毒人员折磨王玉洁,每天被罚蹲下,连续一次性体罚六天六夜,吸毒人员监视王玉洁不让睡觉。还讽刺王玉洁是站神。恶警队长胡芳威胁王说:如果这样半个月还不“转化”就吊铐你。
胡芳看王玉洁不妥协,指使吸毒人员曹文莉把王玉洁的左脚撇伤,还打脑袋,当时左脚肿痛。接着吸毒人员曹文莉、周燕在胡芳的唆使下非法拿着手铐,电警棍,把王玉洁铐上,对其拳打脚踢四十分钟,还扯下一大把王的头发。接着恶警胡芳威逼王玉洁抄新法律知识,王被迫害的不行,抄了两遍。胡芳命令王玉洁抄一千遍,王玉洁坚决不抄。
二零零五年何湾劳教所那里一年四季都有活干,刮书页子,包餐巾纸、粘信封、做花、挑粪、喂猪、种菜……每年十月份就开始了长达几个月的灌卤料。法轮功学员负责大包大包(都是大麻布袋)进货、出货(成箱装好,一箱几十小袋)。灌好还要包装封口入箱。
车间每天都是灰蒙蒙的,大家都在灰尘中干活,没有任何防尘措施。包装是最难受的,五香、八角灰、辣椒呛的人不停的咳嗽,打喷嚏、流泪……每天,法轮功学员半天劳动,半天被强制洗脑,累了一天,晚上还要接着被强制所谓的学习。
有一位新洲的法轮功学员张秋莲脸过敏,脸上红肿,又疼又痒,流黄水,十分难受。恶警胡方也不让休息,只让兽医给她打针吃药。恶警胡方不分场合,大会小会恶意讽刺、挖苦、训斥,还当着很多人的面拿她老公有外遇的事羞辱她。
黄陂学员王凤英有天早晨感到天昏地转,在床上痛苦挣扎,胡方叫包夹给她吃药,说表现好可以减期。她稍微能起床,就又被叫进了车间,工作量一点都没有减。
武汉学员朱红牙疼,吃不下饭,睡不好觉,第二天照样进车间工作,痛苦不堪,还得完成生产任务。
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就这样,恶警大队长刘晖还在大厅斥责法轮功学员,假惺惺的说这是照顾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够好的了,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没有被所谓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更惨。二十四小时被囚在小房间,被包夹看守,不能出屋,不能见光,在房间里吃、喝、拉、干活……受了什么迫害别人也不知道,就是出了人命,警察也说是自身的原因。包夹是一点责任没有的,还可以减期,恶警更是没有责任。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大法弟子杨维芳被绑架到何湾劳教所进行迫害一年。在劳教所,杨维芳遭到何湾劳教所的警察(胡芳、刘辉、吴莉珍、刘雁)指使吸毒、赌博犯罪人员的迫害,被罚站五天四夜不让睡觉,用纸板挑眼睛,用水冲头、拳打脚踢,用抹布堵嘴,双手捆绑。杨维芳因不穿囚服、不报数和不蹲下,遭到恶警吴莉珍用电棍电嘴、电脸、电颈部,被电倒地二次,腿部抽筋,后又被罗静铐了六天五夜。吸毒人员把她牙齿打松,鼻子打出血,她被迫害成腿部肿疼,双手不能握拳,后来腹部疼痛失去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