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031862
中文姓名:
高同乐
姓名拼音:
Gao Tongl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小陈乡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小陈派出所:0312-6538100
所长:魏杰
副所长:张占根 1353127111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1999年7.20后,小陈乡副书记曹建设,伙同本村书记周庆年,大队长韩建国、高同乐等人,经常将法轮功学员们集中迫害,抄家并逼迫交书和写保证。威胁说共产党不许修炼法轮功,否则不准盖房,孩子不准上大学、当兵等。

农历2001年4月12日,小陈乡副书记谷庆英、村干部韩建国、李小铁、高同乐等因该乡大法弟子高英俊,擦除了本村诬陷大法的标语,强行将其带到乡政府,关进一间小屋,不准吃饭、不许炼功,上厕所也有人跟着。

2002年8月初某日下午,恶警贺秋风、张占根等人将大法弟子高英俊与其丈夫自工作地西河幸福皮毛厂遭绑架至小陈乡派出所,并带到一片花生地里野蛮毒打,用电棍电、用脚踢、用烟烫,逼问还炼不炼,高英俊说炼,恶人李小其便使尽全身力气打耳光,打的高英俊满口流血。恶人狂言:江××下令把你们活埋就算你失踪,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没人管这事。恶人将高英俊打的不能走路,浑身是伤,昏迷不醒。次日被转到蠡县看守所继续迫害15天。家人和厂长去要人,被勒索了2000元,恶人李小其勒索了500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蠡县高英俊二零零二年遭迫害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7/21/15921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