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起,赵淑云被当地公安局及六一零人员等长期骚扰,其中有通辽市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邵军、王波、包吉日要图、赵那斯吐、崔连成等恶警,不管白天黑夜随意来敲门骚扰,亲属家也不得安宁。每周这群恶警都要到赵的单位搞所谓“复查”骚扰。最后单位领导无可奈何的劝赵买断回家,给了赵九万元现金。当时赵只有四十五岁,离退休年龄还差十年。十一年中赵淑云损失的工资就多达二十几万元,此外在被关押期间还被勒索现金,被恶警强迫买这买那的钱至少在三万余元。十多年来,赵淑云在经济上的损失在二十三万元以上。
二零零零年,通辽市大法弟子周金鹏因张贴、散发“法轮大法好”的传单及信件,被他和通辽市科区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邵军、崔连成、王波一伙,连续抄家;周金鹏曾给中央领导人写了六封信,均被非法截获,610警察以所谓的“扰乱社会治安”罪对周金鹏非法关押、罚款。周金鹏在过去流离失所的3年中,一直被610非法通缉。
二零零一年十月四日,周金鹏在通辽一零一国道发送真相传单,被绑架到河西派出所,遭到毒打后,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崔连成、邵军一伙以所谓“扰乱社会治安”将他关押到河西看守所,当天就被抄家。周金鹏原单位办公室里的微机、打印机、复印机也全部被抄,二十九天后,勒索家人五千元作为保证金,才允许家人将他接回家。
二零零二年五月份,通辽发电总厂厂部、宣传部、组织部以红头文件的名义下发一份邪恶的”反法轮功合同书”,让全厂五千多名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签字,要人人过关,人人表态。这个无理的要求被周金鹏拒绝,他又给当时科区国保大队队长崔连成打电话,要求退还写着王波名字的五千元保证金,崔连成说:“不行,必须单位出证明。”
二零零二年四月中旬大法弟子田双江被通辽市科尔沁区的国保大队邵军、王波、崔连成、照斯日格图、包吉日木图等人非法关押在公安局国保大队,后被非法关押在当地的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李凤琴伙同科尔沁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崔连成、永清派出所警察参与绑架大法弟子田芳,田苗并抄了田家。田苗被非法判刑六年,在保安召遭酷刑迫害。
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依然在小车班打扫卫生的周金鹏,中午刚刚到家,崔连成、邵军以及通辽发电总厂公安处曹林,电厂街派出所所长、街道办等十几个人闯进他家,当时他的儿子周子悦只有六岁,他们全然不顾幼小心灵如何受刺激,当着孩子的面,将其用手铐铐住,破坏性的砸箱撬锁,大法书籍、中医精装本、中医杂志,借钱新购买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私人用品,均遭洗劫,他们还觉得不够本,又到楼下的仓房里乱翻,周金鹏趁机下楼,翻过电厂的后院围墙, 被迫流离失所。
恶警到处查找周金鹏的下落,“项目组”使绝了招数,内蒙公安厅也对通辽公安施加压力,这使得崔连成、邵军等人愈加疯狂。抓不着周金鹏,就抓他的亲属当人质。
二零零二年阴历八月十四,以知情不报为借口一共抓了他三位不炼功的亲属:分别是通辽市开鲁广发村的周金鹏的老舅刘景文,开鲁县繁荣村的周金鹏的老姨刘景芬,开鲁县六合村的周金鹏的二弟周金贵三人。崔连成等三人,还到周金鹏的三弟家,目的是想勒索一点钱财,被周金鹏的三弟看穿,把他们骂走。
二零零三年夏季某一天,电厂公安处副处长姚友,带领电厂公安处的工作人员,闯入内蒙古通辽市大法弟子王秀英的哥哥家,强行把王绑架到电厂公安处,非法拘留二十个小时,期间电厂公安处姚友等三人劫持王,三次闯入王家非法抄家,同时受到通辽市科尔沁区610办公室主任崔连成、副主任邵军非法逼供,让其说出本厂法轮功学员丁丽艳的去向,持续时间是从头一天傍晚五点多钟一直到第二天下午一点。
二零零二年九月,刘树军经过铁南派出所门前,恶警王刚叫住他,让刘树军拿出《转法轮》来,刘树军说没有。王刚就上前搜查刘树军随身带着的手提包,翻出法轮功真相材料,抢走后,他又恶告到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队长崔连成,伙同二名恶警,非法抄家,抄家后又把刘树军绑架到科区公安局,关押四十八小时后,又送到河西看守所。
在河西看守所期间,刘树军因坚持炼功,被关进“糊涂号”,这个号是专门迫害那些所谓“不听话的在押人员”,每天只给三碗玉米糊粥,而这玉米糊,稀的跟水一样。刘树军足足关押了十五天。两个多月后,勒索家人六千元“取保候审”费,才把他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