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31933
中文姓名:
盛玉忠
姓名拼音:
Sheng Yuz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德惠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公诉人:于显赫15500038650(参与迫害农安县法轮功学员潘艳军)
现任德惠市法院院长韩松(原在长春中法任职) 电话 17643108018
地址:德惠市德福街与惠民路交汇处
邮编:130300
电话:0431-87005011
刑事庭庭长王荣富:0431-87005016;13904397090
联络员赵峰:0431-87005016;16604477826
公安内部的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拨打12389
近照:
家庭住址:
副院长:盛玉忠 办公室电话:0431-7223140 宅电:0431-7279608 手机:13904392377或13943121377
迫害事实:
德惠市法院副院长。

盛玉忠忠实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充当江泽民流氓集团的干将,助纣为虐迫害法轮功学员。在对大法及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邪恶政策指令下,对德惠市法轮功学员捏造事实、栽赃陷害。

2003年11月14日,德惠市法院对关押在德惠市看守所的孙迁、林鸿飞、刘伯军、张文锋、将文彬、魏广学、邹继彬、贾云霞、刘殿玲、张晓燕、姜春贤(已被迫害致死)、胡杰、杨军13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非法开庭,因德惠市法院有法不依,不释放超期羁押的法轮功学员,11月26日,部份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到法院申诉上访。法院一着便装的执法人员,竟把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太太推倒。倒在地上后,法院副院长盛玉忠不但不处理本单位不法人员,竟粗暴地说:“找两个法警把她抬着扔出去。”

刘殿玲、孙迁在绝食一月有余,身体极度虚弱,盛玉忠不顾被害人死活硬把二人抬上法庭,又不许辩护的情况下强行判决。

法轮功学员王国华、王兴香、朱红为了众生能明白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发放真相传单,被德惠市郭家派出所绑架。被以盛玉忠为首的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盛玉忠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给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被害人遭受到非人的折磨,法轮功学员王国华在身体和精神的双重迫害下现已精神失常。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德惠市公检法迫害法轮功纪实(三)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2/11/德惠市公检法迫害法轮功纪实(三)-236076.html
德惠市民孙克法庭上为亲属申冤 被恶警非法羁押毒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25/63273.html
德惠市法院对大法弟子家属施暴── 法院副院长盛玉忠叫嚣:“找两个法警把她抬着扔出去”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9/6146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