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世勤(临沂市公安局副局长)、临沂市水利技校内的洗脑班人员高叶权、高长莹、李媛、崔梅、于海波、公安人员董红云等恶人,用“熬大鹰”的方式折磨大法弟子刘本华,罚站,威逼、恐吓刘本华写“三书”(不炼功的保证书、揭露他人的坦检书、揭批李洪志师父的揭批树)。强迫刘本华看诽谤法轮功的录象、血腥图片,每天逼刘本华写“思想认识”,常在晚上12点后,不让刘本华睡觉。
邵士勤、宋伟及郑传恩指使洗脑班的执勤人员,利用犹大、叛徒王明光等人和在洗脑班被强迫“转化”了的学员参与,每2小时一轮班,不停的折磨大法学员。抓耳、挠腮,扫鼻孔、捅耳朵、托、拉、拽,让法轮功学员不得安宁。
在临沂市洗脑班,临沂市中共系统动用很大人力、物力「转化」迫害刘永进,被恶人们称作「王主任」的头子(可能是临沂市机关工委主任或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临沂市六一零办公室的宋伟,临沂市公安局的刘姓支队长、王姓政委(女)及恶警刘海清、孙某某;兰山区公安分局恶警刑永农及河东区公安分局的恶警等;还包括洗脑班苏伟、朱泽民、陈军,于海波、吴琳(女)、高叶权(女)、高常嬴(女)、崔玟(女)、李媛(女)等,都参与了对刘永进的残酷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