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振县自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七年六月在栾城县任县委书记期间,追随邪党、江氏集团,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六人被非法判刑,其中一人被非法判刑长达八年,至今还在狱中,九人被非法劳教,四人被迫流离失所,约有五十余人遭关押、并非法抄家,有一百五十余人被非法罚款,金额达数十万元。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南高乡派出所所长张建立指示南高乡派出所恶警闫吉生等人,在南高乡南十铺村绑架了女大法弟子王荣秀、姚银梅,是由张振县亲自签字,把两名女大法弟子非法关押在赵县看守所至今(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八日),并将其中一名大法弟子非法起诉到栾城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