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03227
中文姓名:
李志武
姓名拼音:
Li Zhiw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哈气化厂公安处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气化厂厂长:姜殿臣: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姜厂长办公室
0451—57219668
宅   电:0451—57218818
公安处政委:申延彬: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3216
宅   电:0451—57210081(57210076)—6016
0451—57212016
公安处处长:孙义: 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3214
宅   电:0451—57210081(57210076)—3128
公安处副处长:何文熹: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3798
宅   电:0451—57210081(57210076)—6131
公安处相关责任人及其电话:
郎永祥: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3218
宅   电:0451—57210081(57210076)—6744
李志武: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公安处(李志武)
宅 电:0451—57219342
盛 勇: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公安处(盛 勇)
宅 电:0451—55069066(小灵通)
0451—82888765(小灵通)
于晓风:办公室电话:0451—57210072转公安处(于晓风)
宅 电:0451—55065622(小灵通)

迫害事实:
2003年3月,刘忠华和妻子到法轮功学员郑臣家询问工作的事,气化厂公安处等人突然到郑臣家以到气化厂谈工作为名欲将郑臣和刘忠华骗走,刘忠华和妻子及时走脱,郑臣被骗到单位后又被关进依兰第一看守所,并由公安处和镇分局20多名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分两次对郑臣家及其邻居家进行非法搜查。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哈尔滨燃气化公司达连河气化厂大法弟子遭迫害事实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11/28/9016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