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032293
中文姓名:
李柱文
姓名拼音:
Li Zhuw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郴州地区嘉禾县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湖南省郴州地区嘉禾县
近照:
家庭住址:
嘉禾县政法委书记 李鸿春(办)6633796 (手机)13973514866
嘉禾县610办公室 6626101
主任雷知保(宅)6623435 (手机)13975548786
嘉禾公安局局长喻敏 (手机)13975502188
副局长李文东 (宅)6621999 (手机)13973518399
嘉禾国安大队长黄珍汝 (手机)13975557699
教导员胡永辉 (手机)13973546350
湘运嘉禾公司办公室:6622306
现任湘运嘉禾公司经理:李江红 (手机)13975757293
现任湘运嘉禾公司工会主席:罗云 (手机)13975548919

迫害事实:
书记。
九九年七二零以后,江泽民集团疯狂镇压“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在铺天盖地的打压下,肖四兰几个同修不约而同的依法到北京上访,反映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结果被北京恶警绑架。

2000年2月10日,湖南当地恶警把大法弟子肖四兰接回嘉禾,以所谓“扰乱社会治安”为名继续迫害。肖四兰先被非法关押在本地派出所两天,2月15日转到看守所关押,前后共33天。期间还强迫交纳了猪食不如的伙食费330元(不给发票)。

关押期间,610和公安恶警,对大法弟子的家属连哄带诈,逼每家交出15,500元的巨额罚款。肖四兰被关到2000年3月17日才回到家。,2000年2月9日,嘉禾公安和单位将肖四兰从郴州驻京办接回时,驻京办负责人小李将替肖四兰和李尚英代管的600元及300元现金交给了书记李柱文,可回来后李柱文一直没有归还他们,也未交给单位(单位账上没记载)。

2001年元旦前,大法弟子肖四兰在一位亲戚家帮工,公安恶警和单位派去了五个人,没有任何证据和法律手续就将他绑架到拘留所。关押15天后,又逼他出了150元才放他回家。

2001年元月10日,单位强行送肖四兰到郴州市洗脑班强制洗脑,说是“学习”十天,结果一关就是几个月(135天)。后在学员强烈抗议下才放回家。两个陪同他的人,每天食宿费30元,强迫让他支付。共计7980元。

2001年12月8日,肖四兰到别人家取了些真相资料回来被恶人举报,恶警又强行送我到拘留所关押15天,又被敲诈勒索2,000元,同时连单位、派出所四人也被罚(包括他儿子),儿子400元,其他三人每人200元。当时李玉林任经理;李柱文任书记。

2001年12月30日,恶人又将肖四兰绑架到市洗脑班一个月,并敲诈2700元。两次洗脑班共勒索10,680元。

2004年2月21日,肖四兰被桂阳公安绑架到桂阳党校、桂阳看守所。在肖四兰刚刚回家14天后,桂阳公安又将肖四兰绑架到白马垅女子劳教所关押一年零九个月。回来后,李玉林(经理)把一万元罚款又记到肖四兰的帐上,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肖四兰被迫害后单位安排肖四兰打扫家属区的卫生。原规定(李玉林定的)清扫家属区每月付肖四兰100元,但自上访回来后被强行扣除了。肖四兰被非法劳教时(即从2000年2月份—2001年3月份),由肖四兰老伴打扫家属区卫生。在这项劳动中前后共被克扣1200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嘉禾县恶人对我经济上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16003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