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10月30日晚六点左右,路国芳和妹妹、外甥在家,听有人敲门,他妹妹就去开了门。门一开,闯进来四个警察,进屋看到他家墙上挂的师父法像,恶警就抢,他上前制止。为首的片警刘德会说一声:“搜”,恶警就到处乱翻。刘德会要撕师父的法像,没撕动。恶警抢走了一些大法资料、大法书籍、一个放像机。
恶警把路国芳连推带拉推下楼,他当时鞋都没穿。外边早有一辆警车停在那里。恶警把他塞到后边座位的下边放脚的地方,为了不让他呼救,恶警李富贵用脚踩着他的脖子,踩得他喘不过气来。
到了南卫派出所,恶警问他什么他都不配合。恶警气急败坏,以“妨碍执行公务罪”把他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勒索了五百元钱,说是伙食费。
2002年4月10日晚6点,派出所代副所长(姓李)等三警察在佳木斯市大法弟单位警卫室等他,强行绑架他到派出所。张志国、李福贵、代、李,四个恶警胁迫他,到他家抄家,恶警冲进室里又是翻了个底朝天。
2002年4月11日,佳木斯市大法弟子被四个人把他强行绑架到派出所,绑架的恶警有张志国、李福贵、李××、保卫科干事司马龙。到了派出所,恶警李福贵用砖头砸他,嘴里骂着“把你的腿打折”,第一下砸在他的脚踝骨上,第二下砸膝盖骨,第三下砸垮骨,第四下砸在头上,紧接着一脚踹在他的胸部。他昏了过去。他被拉到医院,头上缝了三针后,回到派出所锁在铁骑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