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一年五月八日,大法弟子杨柳和弟弟杨超、大法弟子戴梅(化名,女)、何峰(化名),一起出去贴真相资料,在豆门洪山庙西头被恶警李西志、阎民、张自喜开车拦劫。大法弟子杨超一看警察抓人,跳到路边壕沟里。恶警张自喜掏出手枪,对准杨超扣动扳机,连开两枪。但都没命中,杨超得以走脱。
而大法弟子杨柳、戴梅、何峰三人被李西志给铐上手铐强行带回派出所非法毒打审问。李西志并指使两名恶警用竹棍抽打杨柳的臀部。杨柳被打的大、小便完全失禁,臀部肌肉坏死,膝盖以下,小腿和脚脖子、脚面,全部皮开肉绽,浸血淌油。当时李西志、阎民始终在场助阵。杨柳当场昏厥在地。次日,恶警把她送到看守所非法囚禁十个月。
打罢杨柳之后,恶警接着用同样的手段蹂躏戴梅、何峰。大法弟子何峰被打了足足一百多竹棍。且被恶警们踢的完全失去知觉,昏死过去几个钟头,直到天明才苏醒过来。又用烟火烧戴梅的眉毛,烧杨柳的嘴。杨柳嘴唇至今还留有疤痕。
天明,阎民又把三人铐在明柱上。早饭后,阎民把三人铐在派出所大门外的树上,让赶集的当地老乡辨认,认出来好抄家罚款。结果没人认。阎民就把杨柳她(他)们送到淮阳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六月,大法弟子杨得志(哥)、杨超(弟)遭不明真相的恶人举报,被豆门派出所恶警李西志(所长)、阎民(副所长)、张自喜绑架到派出所。恶警李西志当着杨得志、杨超父亲的面前将杨超的眼睛打肿的像个桃一样。并敲诈八百元,将大法弟子杨得志(残疾)释放,将杨超劫持到看守所,关了三个月。出狱时恶人又勒索三千元。
豆门派出所恶警还经常到家骚扰,杨超被逼的长期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