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县县委
防范办0317--4020810
2007年7月28日大法弟子李维民,遭恶警绑架后,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非法关押在衡水市行政拘留所。青县公安局为完成上级邪恶下达在2008年奥运会前必须劳教一定数量大法弟子的指标,又在给李维民罗列罪名,并派副局长孙家岐、恶警韩磊和其它几个警察到衡水给李维民下达非法劳教书,被当场撕毁。
青县邪党恶人闻讯后,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副局长孙家歧和恶警韩磊匆忙赶往衡水,与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桃城分局,再次采用卑鄙手段,罗列材料,编织罪名,企图再次非法劳教大法弟子李维民。
2007年10月,大法弟子白淑芹与家人到青县公安局要求释放大法弟子张启旺及被非法抄走之钱物,家人对公安局副局长孙家琪说:“看你们把白淑芹打成这个样子!”孙家琪说:“这事我不知道,我不管,要东西我说了算,要钱你们必须证明这钱是你们自己的,要看人你们得去看守所。”但他们到看守所三、四次,所长都不让见。后来家人只得又找孙家琪,孙家琪威胁到:“不老实,连你们一起打”,而且还张口骂人。当天晚上,家人找到孙家琪家中询问大法弟子张启旺的具体下落,遭到谩骂并威胁打人,最后实在没有办法说送到邯郸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