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03293
中文姓名:
周党仆
姓名拼音:
Zhou Dangpu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陕西户县公安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周党普) 户县公安局恶警(项目组成员)。

2002年10月2日,大法学员张萍被陕西户县公安局政保科一行多人以莫须有的罪名从兰州市康泰医院(原兰州劳改医院)绑架至陕西户县。一路上,张萍被强行戴上背铐及脚镣等刑具,晚上到达户县后依然不给她松开刑具,张萍被折磨了一夜。

2002年10月3日陕西户县公安局政保科警察樊合德、闫迪欧、徐涛、周党仆、严纪龙、王宁等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企图逼张萍按其所述的一切就范,张萍不从。

几人轮番上阵,将张萍两臂反绑用麻绳杀紧,上提至极限,将两臂与后背仅有的一点缝隙插入椅子后背,一人踩住椅子一人拉戴着的脚镣。徐涛对张萍说:“时间长了两个胳膊就残废了,还不说?”可见他们是完全知道上此刑的后果。樊合德还用脏抹布塞张萍的嘴,目的是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他们的恶行。其间他们的领导杨××进来威胁说:“刚开始谁都硬,可后来谁都得软,少受点苦吧!”

到2002年10月6日,4天内张萍被六人轮番折磨,杀绳六次之多,而且都是长时间杀绳。这样的迫害致使张萍两臂黑紫,疼痛难忍,右手更重,并且四十天内两手无法持物,连毛巾也拧不动,两月后两臂还有淤血。至今两年了,张萍右手还有时麻木难忍。张萍曾经对他们说:我会告你们的。恶警严纪龙却嚣张的说:“法轮功还告啥,往哪告?谁听你说呀,就你那点事。”

2003年4月份,西安市户县检察院对十名大法学员非法起诉、由户县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开庭在两处进行,四面警察戒备森严、对外严格保密,开庭时被迫害大法学员的亲属和单位的领导统统不许旁听,秘密审判,对这十名大法学员做出有罪的非法判决,后又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裁定。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学员是:

郗丽琳:原兰州商学院医师,大专学历。被判刑七年;
韩旭:甘肃省地毯进出口公司职工,本科学历。被判刑十年;
王莉:咸阳铁路段户县站职工,中专学历。被判刑八年;
王宏: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户县支公司职工,高中学历。被判刑八年;
杨恒青:原西安科技学院(现西安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副厅级干部)、教授,本科学历。被判刑七年;
耿艳萍:西北航空公司职工,大专学历。被判刑七年;
方立婷:西安科技大学职工子女,大专学历。被判刑四年;
潘芳利:户县余下镇农民,初中学历。被判刑三年;
刘芳:西北工业大学教师、博士后,本科学历。被判刑三年缓期五年;
李玉华:原惠安化工厂职工。被判刑三年缓期三年。
其中八名大法学员被分别非法关押在渭南第二监狱、西安曲江监狱、西安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八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劳教或非法延期关押是:雷涵(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马金娥(咸阳)、王明花(户县)、肖真勇(户且)、刘俊义(户县)、徐清凤(户县)、周亚婷(户县)、张莲蕊(户县)。

其中有六名大法学员是由西安市劳教委非法决定劳教,被关押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枣子河劳教所继续迫害;另两名大法学员被非法关押到莲湖区看守所继续迫害。

主要责任人:西安市“六一零”头目张兆云、西安市公安局长刘平、户县“六一零”头目张景民(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户县公安局局长刘志金、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恶警(审讯组组长)樊和德、户县公安局恶警(项目组成员)杨敏亮、周党普。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3/再遭枉判五年-兰州市张萍女士上诉遭非法驳回-470576.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25/遭种种折磨-西安退休女职工控告元凶江泽民-331859.html
西安市户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调查报告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9/215979.html
陕西省户县大法学员张萍遭杀绳酷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6/9080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