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4年参加工作,1997年任德州市公安局信访科副科长,2001年8月任德州市公安局“610”办公室主任。2000年5月山东省公安厅为其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01年3月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政法委为其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02年3月被恶党德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同法轮功组织斗争先进个人”、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同年12月被恶党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04年被省厅评为“全省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
2000年,冉凡星被恶党派到北京参加迫害法轮功的活动,多次进京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上访,并积极参与“转化”犯罪行为,多次参与迫害外地法轮功学员,受到恶党的赏识。(小灵通)287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