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 邮政编码: 737100
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 - 0935-8396156
局长:0935-8213993
政委8213345
副局8224294、8237773
办公室8213480
政保科李新华:0935-8315759(原科长孟家贤,610骨干,已退休,至今还在参与迫害,监视大法弟子)
金川分局国保法制科其他成员:
刘三峰,男,汉族,1965年11月26日出生,警号:040875 手机:13993599176
现任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法制大队主任科员,一级警督警衔。
王录天,男,汉族,1958年11月21日出生,手机:13689455999
梁勇,男,汉族,1978年4月1日出生, 手机:13993562197
郭彦敏,男,汉族,1986年10月17日出生,手机:15809356818
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清晨,甘肃永昌县的人们在县城许多地方惊奇地看到了“天灭中共”、“退党一千九百万”的标语,和揭露永昌县恶徒迫害大法学员的传单。真相的曝光,使永昌县的恶人、恶警十分惊慌,将此事上报甘肃省公安厅,由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尚克武、李新华成立所谓的“3.03”专案组,各县局国保大队开始秘密调查,相继进行了一系列的绑架活动。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国玉、罗文虎、闫正武等参与了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金川公司设计院工程师、法轮功学员毛伟被恶徒警绑架,两次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了一个星期后,尚克武专门申请了五千元所谓破案资金,调了十六人组成非法审讯组,连续六天六夜对毛伟进行非法审讯。毛伟先被秘密关在山丹看守所,六月初转到永昌县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四月上旬,大法弟子察勇由于电话被监听,在兰州被省公安厅派人绑架,而后转押山丹,被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六月六日,永昌县公安局彭维平、闫正武、李国玉、罗文虎,金昌市公安局尚克武、李新华,龙首分局张树伟、代宝吉等人非法抄家,法轮功学员刘桂菊被绑架到金昌市戒毒所,一下车刘桂菊心脏病、高血压、心绞痛发作昏厥过去,他们强抬刘桂菊进戒烟所。六月九日刘桂菊被取保候审。
二零零七年六月下旬大法弟子姚芙蓉被绑架,恶警闯进她家抄了家,现在关在永昌县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大法弟子曹芳六月初被非法关押,目前得知还有大法弟子刘桂菊,傅文玲被劫持。另有大法弟子杨晓川,韦风玲流离失所。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曹芳被金昌市“六一零”恶警李新华和新华路派出所多名恶警再次非法抓捕。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处长)、李新华、周骏国,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严正武、李国玉等对曹芳轮番讯问逼供、恐吓、诱骗,两天一夜后曹芳被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近十个月,两次被非法开庭,第二次开庭秘密进行,被枉判四年冤狱,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被秘密押送到甘肃省女子监狱。
永昌县邪党公检法将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非法审判刘桂菊、符玲文、姚芙蓉、蔡勇、毛伟、曹芳等被非法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所谓案件已被转移到永昌县检察院,所谓公诉人是刘泽,此人三十八岁左右,多次参与对永昌县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非常邪恶。永昌县检察院公诉科刘泽、赵星明、张鹤新,永昌县法院刑事庭王顺魁、肖立仁、张永宏、张永瑞、张万龙、徐茂参与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当天,由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尚克武、李新华、周骏国、刘成业,龙首分局国保科张树伟、邢富强、代宝吉,桂林路派出所,新华路派出所,滨河路派出所民警,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国玉等二十多人组成专案组,分别绑架了马咏雁、蒋世香、蒋世翠、杨成梅等四位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七点左右,在金昌市“ 六一零”头目方银天指挥下,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李新华、李叙和等人策划组织,新华路、桂林路、滨河路、北京路等派出所出动大量警力,非法绑架了金昌市大法弟子王玉梅(女,四十岁,家住金昌市22#小区52栋三口六楼)、李霞(女,四十七岁,甘肃民勤县人,暂住二矿单身楼)、孙彩英(女,五十八岁,金川集团公司生活服务公司退休职工,家住21#小区)、石汝珍夫妇(七十多岁,家住19#小区地质队2栋1口四楼)和未修炼的李林(女,三十七岁 ,22#小区经营“泰和音像”店)。每个人家中都几乎是同时闯进许多警察,多则二十几人, 少则十几人,这些人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翻箱倒柜,打劫,非法抄走计算机、打印机、大法书籍、光盘、存款折(后退回)等私人财物。石汝珍夫妇当天被放回,孙彩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李林被非法关押一个月。
“六一零”预谋策划这次抓捕一年多,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处长尚克武曾得意的说:“等养肥了, 再杀!”(意即所谓证据搜集充足了,重判。)它们监控,窃听王玉梅和石汝珍夫妇的手机,又连锁监控、跟踪到孙彩英、李林、李霞。“六一零”为实施抓捕,成立了所谓项目组,拿到了可观的资金。
方银天以金昌市综合治理办、精神文明办的名义主持召开了“六一零”专门会议,包括公检法司等在内,具体布置下达迫害命令。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尚克武、李新华、李叙和等人具体指挥抓捕。
二零一二年五月五日,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尚克武指挥在甘肃金川公司绑架正在上班的法轮功学员马志强,非法拘留至十二日才放其回家。恶警在绑架马志强时,抄走两部手机。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金昌市的天气出奇的冷,上午八点左右,位于市区延安路的金川区法院门前警车一辆接一辆。国保大队的警察在金昌市国保处头目尚克武的指挥下,在金川区法院前拉起了警戒线,守在法院的入口,金川区法院前延安路的两侧布满了便衣,有些接到邀请函的金昌百姓也赶到金川区法院想听一听正义律师如何辩护的,大家聚到入口,结果法院要求必须出示身份证,结果进入法院楼内的有七、八十人,除了三名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和刘志萍的亲属共三人外,其余全都是六一零安排好的人。最终进入法庭现场旁听的大约有三十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