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景林看中了大法弟子的私人轿车(价值15万元),他上窜下跳跑到省里汇报,上地区找人,上报纸、新闻,扩大影响造声势,大做文章,最终把轿车非法没收归它们所有。还非法没收大法弟子2部手机,1部传呼机。之后分别将五名大法弟子一人非法判刑7年,其余4人劳教。
2000年6月18日参加集体炼功,被送到大庆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后又转到肇源县看守所共被非法关押40天,然后又被转到大庆红岗区拘留所关押15天。在此期间派出所去提审时把她打得遍体鳞伤,她没配合他们,一句话也没说。回到单位后,单位干部逼写悔过书,她不写,他们就扣工资奖金、年终奖。单位每人长二级工资也不给她长。大庆地区补发的200元及其它补助全部扣除。他们还采用给她调换工作岗位的办法施加压力。2001年底她与五名大法弟子开车到黑龙江省明水县发真相材料被非法抓捕。明水县公安局法制科的马景林扣押她自家的斯柯达车一台、500元现金,同修的700元钱、一部手机和一个传呼机,并非法判劳教一年。2000年6月18日被大庆八百垧派出所的李宝山、于斌勒索一万元。2000年11月份买断工龄的公积金被八百垧第一职工医院的车书记扣除。扣发的工资、奖金、年终奖等具体数目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