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33965
中文姓名:
刘泽
姓名拼音:
Liu Z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永昌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手机:18093513839。
迫害事实:
永昌县检察院公诉人,汉族,永昌城关镇人,犯罪预防科科长。

刘泽、何振中起诉多起、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雷占香非法判刑七年的迫害──担任金昌市永昌县检察院公诉人(永昌县法院【2006】永刑初字第25号)。

二零零七年三月四日,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清晨下雪过后,人们惊奇的发现一些关于退党的标语,和正告永昌县恶人恶警的传单。当地恶警将此事上报省公安厅,并在甘肃省公安厅指令下,成立了三零三专案组,专案组由金昌市国保大队尚克武、李新华为头目,下属各县局国保大队配合,秘密开始调查,造成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大法弟子毛伟被非法抓捕,两次被非法抄家,被关押一个星期后,尚克武专门申请了五千元破案资金,抽调了十六人组成审讯组连续六天六夜审讯,然后恶警将他秘密转往山丹县看守所关押,六月初才转回永昌县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四月上旬,大法弟子察勇由于电话被监听,在兰州被省公安厅派人绑架,而后转押山丹,被关押在永昌县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六月下旬大法弟子姚芙蓉被绑架,恶警闯进她家抄了家,现在(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七日)关在永昌县看守所。
二零零七年六月初大法弟子曹芳被非法关押,目前得知还有大法弟子刘桂菊,傅文玲被劫持。另有大法弟子杨晓川,韦风玲流离失所。

案件转到永昌县检察院公诉人刘泽,多次参与对永昌县大法弟子的审判和迫害,态度恶劣。永昌县检察院公诉科刘泽、赵星明、张鹤新,永昌县法院刑事庭王顺魁、肖立仁、张永宏、张永瑞、张万龙、徐茂参与迫害。刘泽欲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六日非法审判数名于三月十三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毛伟、符玲文、刘桂菊、姚芙蓉、曹芳、蔡勇非法判刑的迫害──担任金昌市永昌县检察院公诉人(永检刑诉【2007】61号)。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1/甘肃金昌市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李桂英、朱兰秀-398858.html
甘肃金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院、法院人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16/甘肃金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院、法院人员-271016.html
参与甘肃金昌市大法弟子毛伟的相关人员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7/10/31/165591.html#2007-10-30-chev-3
甘肃永昌县公检法欲非法审判数名大法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8/164748.html
甘肃省金昌市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17/16285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