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一大队手工组,大约是二零零零年四月中旬,警察将饶习带到二大队的一个监室,里面被关着八个少数民族的犯人,她们都不懂汉语。二大队是大田组,重体力劳动,每天挑大粪、挖树坑、推土、浇菜水,成天被太阳晒,上楼都上不去,腿、胯、腰都是疼的,要拉着栏杆才能上到二楼。专管迫害法轮功的苏中菊、郑天琪、教育科科长杨清晚上还把饶习叫到心里咨询室,对饶习非法转化。
二零零三年,苏中菊妄图用亲情来动摇大法弟子对大法的坚定。因为大法弟子李忠芳坚信大法,一修到底,恶警就把李忠芳与吸毒犯关在一起,一天到晚找两个包夹跟踪,剥夺人身自由,为了抗议恶人的违法,李忠芳写信给那里的所谓杨科长,撤掉跟踪大法弟子的包夹,恶人没有同意。
刘翠仙被非法劳教两年,于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一劳教所。在云南省第一劳教所她受到极其残酷的精神迫害。她被逼看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录像、报刊,以及转化后邪悟者写的歪理邪说。劳教所管理科科长杨清、三大队警察苏中菊、郑天琪、邢克纯、张云萍、李琼云等指使一大帮邪悟者围攻她,在她面前宣扬歪理邪说,每天十四、十五个小时,逼她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官渡公安分局冯军以及其他警察将刘云红从看守所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判刘云红劳教三年,非法劳教期从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三日至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二日。
刘云红到劳教所后,被送到三大队,队长是苏中菊,警察张银屏、荀克荐。白天,让吸毒人员监视刘云红,还让刘云红串拉链。晚上,不让刘云红睡觉。把刘云红弄到劳教所“转化”班。苏中菊逼迫刘云红看诽谤大法的电视,逼迫她放弃信仰。
二零零四年六月,高琼仙到昆明市海埂大坝村向当地村民发法轮功真相传单《天安门自焚伪案》等法轮功真相,被一个不明真相的保安给举报了,一会儿滇池路派出所警察就来了三个人,将她带到滇池路派出所,到派出所是上午十多钟。先对我非法搜身,从她包里抢走了二十多份法轮功真相数据,之后派出所警察打电话给西山区六一零、国保大队。不久西山区国保大队副队长李瑞、警察徐峥嵘以及西山区六一零的一个人就来到派出所,将她带到西山区国保大队。
高琼仙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呆了一个月零三天,每天被强制做奴工:粘纸袋。一天,西山区国保大队来了两个人,把她带出看守所,宣布判她三年劳教。她当时不服,拽着两个警察大喊:「警察耍流氓,迫害法轮功!」之后她被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送到劳教所后,先把她关到三大队,上午对她强制洗脑,逼她放弃信仰,叫她写不修炼的保证,狱警有:苏中菊、李琼云、张艳萍、宋静。下午让她干奴工:挑大粪。
二零零五年五月七日刘翠仙被强行绑架上车,送大板桥云南省第一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进劳教所时,管教科苏中菊逼迫她脱光衣服和裤子,做下蹲(反复的一站一蹲)。这种污辱人格的刑法,让她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六年一月五日,张正春女士被送到劳教所的三大队,分管她的警察是苏中菊,以及一个姓李的和姓张的,张正春被关在房子里,警察及邪悟人员轮番对她「转化」,逼迫她放弃信仰。早上被精神洗脑摧残,下午逼迫挑大粪、捡垃圾、打扫卫生。两、三个月后,张正春就开始腿肿、脚肿、发高烧,期间还以「检查身体」的名义被抽了一次血,但没有任何检查结果。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桂琼华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三大队,进劳教所的当天她就被关进包夹房,被吸毒劳教人员每日二十四小时监视,一切都由包夹说了算,洗漱、上厕所时遇到人要低着头不准说话不准看人,每天坐十多个小时的小板凳,连续坐了四十多天,劳教所的警察叫嚣说不转化就不让家人接见,不让给家人打电话。警察说以前是八个吸毒犯打一个法轮功学员,一直打到转化为止。长期的恐吓和精神压迫,造成她大部份记忆丧失,甚至连自己的家庭住址都记不清了。她所知道的三大队的警察有:队长余骏、苏中菊、郑天琪、李琼芸、张影萍、宋静、王思文
二零零七年,苏中菊肚子中长了一个瘤子,九月下旬,苏因病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