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4月,由于恶人迫害,李素梅被迫流离失所,4个半月后在路上被南山铁东派出所恶警黄卫东、南山分局的队长乔某等数名恶警绑架到南山分局并进行刑讯逼供。开始的时候,经保科张子健、大队长乔冠华、局长卢某等人轮班打她,抓住头发往墙上撞,把她的鞋脱掉,光着脚站在地上,卢某把一瓶矿泉水全部倒在她的衣服里,从上流到脚底。戴着手铐脚镣,整整折磨了她一天一宿。到了第二天夜里,恶警看到什么也问不出来,乔冠华和另外一个恶警,就把她背铐起来。背铐就是把两只胳膊在后背反铐,用拖布把穿过手铐向上抬。后恶警们抢走了她的飞亚达手表和242元钱,然后把她送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