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34240
中文姓名:
李力伟
姓名拼音:
Li Liwe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浓河镇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参与人员:
新上任书记 王立英 电话15776403998
村长 齐广发 电话13845033028
会计 陆占龙 电话15084625186
近照:
家庭住址:
通河县迫害大法相关人员
赵红军(县委书记) 县委秘书室:0451--57436066(57436749)
封殿辉(政法委书记)
常立平(县委办主任)
610办公室:马淑艳 手机:13836052220
任亚静 手机:0451--59203480
滕德君:
张悦:
公安局局长室:0451--57422895
张强:
杨晓旭:
国保大队:0451-57427137
各乡镇派出所参与人员:
郭大奇:(浓河镇派出所所长)
池海波:(富林乡派出所所长)手机:13945183869
孟繁文:原富乡乡派出所所长 恶警 手机:13796206055
曹万龙:13303619945 0451-57455846
李有和:0451-57483260
田喜军:0451-57482377
通河县看守所:所长室:0451-57422657
值班室:0451-57422603
通河县拘留所所长 张志宝:宅电:0451-57435002
手机:13936476334
迫害事实:
原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自继任以来,施展狡诈欺骗之能事,对大法弟子刑讯逼供,诓骗前来探望亲人的老年家属,无理拒绝家人接见。2005年11月份,一女大法弟子散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岔林村孙文达、骆双举报,被李等人绑架后,遭到野蛮殴打。富林乡一名大法弟子在家中,被国保大队伙同当地派出所(池海波等)绑架抄家,家用电脑被抄,被非法劳教二年。李力伟因经济问题受贿,现已被降职。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二點多,通河縣國保大隊的姜建東、陳永寬、王少彬、劉培敏、李立偉和縣公安局第二派出所的人,把李民的恆力車非法扣押,將李民身上的一百元錢搶走,又把李民綁架進通河看守所,綁架的藉口是李民製作講清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資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淳樸農民第二次被劫入呼蘭監獄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2/吉林省淳樸農民第二次被劫入呼蘭監獄-289013.html
黑龙江省通河县参与迫害大法的主要恶党人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4/16388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