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中南海事件以后,咸宁市公安局一号桥派出所民警金国兴伙同咸宁医学院保卫科科长熊宗胜、院办主任黄旭亮和组织部科员李华曾对身为义务辅导员的汪礼迪进行了非法拘禁。
一九九九年七月徐长虹到省政府上访,途中被武昌纸坊派出所拦截,所带现金一千元被洗劫一空,同年12月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二年四月徐长虹被非法关押在通山看守所。参与迫害的人有原一号桥派出所金国兴(现调至温泉公安分局)。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一号桥派出所民警金国新、咸宁医学院保卫科科长熊宗胜等人,乘火车把汪礼迪一家三口劫回咸宁非法关进双鹤桥拘留所,把姜亚伽母子直接劫回咸宁医学院保卫科。第15天期满,直接由咸宁医学院的小车接出了拘留所,送到了“131工程”洗脑班继续迫害三十七天。
一九九九年九月在外面炼功,王永珍被咸宁市公安分局宋瑞生、杜志祥、原一号桥派出所金国兴、桂所长强行绑架到双鹤桥拘留所关押15天,勒索伙食费三百元。二零零一年又被上述四人非法强行关通山看守所两个多月,非法勒索二千多元(所谓伙食费)。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陈建平再次依法到北京上访,被天安门派出所恶警绑架,劫持到湖北省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四天后,由咸宁市一号桥派出所李美成和咸宁市煤化局胡开德劫持回咸宁,并敲诈勒索二千元现金,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桥拘留所三十天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六个月,由一号桥派出所恶警金国新非法送往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进行迫害。二零零零年九月陈建平被转化了。从劳教所回家后,主动做自己妻子的转化工作;一号桥派出所恶警金国新和李美成操控利用陈建平给其它法轮功学员做转化工作。
二零零一年九月一日,时任温泉公安分局局长宋瑞生、时任一号桥派出所所长金国兴带六、七个男子汉强拖袁细宝上车被非法关押到通山第一看守所,非法逼供三天三夜。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晚吕许云在休干所发资料有人举报了,当时被一号桥派出所的张培、易鸿军、金国兴绑架至此所,后来又被他们送到咸宁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六日,原一号桥派出所金国兴、易红军、医院纪委书记刘蒲兰、保卫科长沈德金(改行老干科)等人非法绑架张菊环到洗脑班迫害22天,强迫单位交五千元。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二日,一号桥派出所的警察易红军、金国新用咸宁医学院的小轿车把汪礼迪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又把汪礼迪转送到沙洋劳教所三大队继续迫害。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一日陈立群被一号桥派出所吕所长(女)、金国兴、皮剑、分局杜志祥等绑架到沙洋关押三年。
二零零五年咸宁“六一零”,温泉开发区公安局,以宋瑞生、杜志强、陈洛斌、左水生为首的恶人抓了一批大法弟子,有的被强行洗脑,有的被非法劳教,有的被非法判刑,有的被迫流离失所,杜志强是常以逼供大法弟子为由,藉机到外地看守所逼供大法弟子,身边带着一个女人,吃喝玩乐,多次参与抓捕大法弟子,抢走大法弟子的电脑,砸破大法弟子的家门,抢走炼功带、炼功服、大法书籍、法像,结果遭恶报得肝病,长期身带肝病药,如今退到第二线,恶徒金国兴代其职。
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恶警宋瑞生、度志祥、皮剑、金国新(电话:13807249208)等在路上绑架章红萍,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三天,章红萍绝食三天后,将她转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非法关押三十五天。恶警要勒索三千元,遭家属拒绝。后章红萍被直接转回到咸宁市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在湖北省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七年迫害法轮功第二任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队长,接替度志祥。
二零零七年温泉分局宋瑞生、金国兴带一伙人强行把方锦红绑架到武汉汤逊湖洗脑班迫害,勒索她单位(地区农业局)现金三千多元。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四点多钟,方锦红到市机关幼儿园接儿子艳阳天时,被市国保大队,大队长金国兴为首的三个国保恶警外加某派出所的警察绑架。方锦红母子被绑架到双鹤派出所,金国兴要方锦红的家人出钱,方锦红的家人不予配合。金国兴转而勒索方锦红的单位。方锦红的单位也不愿出钱,金国兴又以不出钱就让方锦红单位一把手下课要挟,硬是强行抢走方锦红的单位三、四千元钱,当晚十点左右将锦红送到迫汤逊湖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由于咸宁市邪党党校里的恶人诬告,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和岔路口派出所的恶警左水生、陈迪坚跑到七十多岁的邵清明家中骚扰,说经核对笔迹在公安分局的真相传单是邵清明所写,甚至妄想非法抄家并通知分局来人企图绑架邵清明。家人坚决抵制,分局只有恶警金国新一人来了,最后不了了之。
二零零七年八月的一天晚上8点左右,黄秋珍和一位大法学员在财校门口被温泉公安分局的一群警察金国兴、宋瑞生、左水生、程乐斌等非法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7天,同时还抄了黄秋珍的家。
二零零七年九月四日恶警副局长宋瑞生、政保科科长金国新、程乐斌等的阴谋把大法弟子黄秋珍、许寒一起送到了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在车上许寒高喊法轮大法好,并向恶警讲真相,程乐斌竟威胁要打她。黄秋珍的血压偏高,劳教所拒收被放回,许寒仍留在了劳教所。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上午九点,八十三岁的王淑谦老人在温泉中百商储门前讲真相,温泉开发区国保大队大队长金国兴赶来,欲将老人强行带走,老人不配合。这时由两名男子将老人送回家,金国兴尾随其后。老人到自家门前时,突然无故晕倒,金某等人不管老人,立刻叫来岔路口派出所恶警毕明云等人,盗取老人包内钥匙,非法打开房门,非法抄家,抢走太婆的大法书籍、师父像片等,又将其未修炼的儿子的电脑、打印机一并抢走。老人醒来后,发现家内一片狼藉,金国兴已不知去向。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咸宁法轮功学员陈建平陈静文夫妇在去亲戚家的途中发给一世人二零零八年神韵新年晚会的光盘,被咸宁市古田乡一人诬告,随后恶警刘军伙同咸安区国保大队及咸宁汀泗桥派出所多名恶警强行将陈建平夫妇拉上警车,陈建平的衣服被扯破。
陈建平夫妇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第一看守所,以咸宁市国保大队队长金国新为首的九名恶警拿着从陈建平身上抢走的钥匙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将其家洗劫一空。被抢走的有:存折、现金、手机、家用电器、大法书籍等等,只剩下饭锅和衣物,并不通知其家属及单位。后陈静文被放回家,其丈夫陈建平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三日,金国新等闯到陈静文的单位将她绑架走。由于陈静文单位听了恶人的唆使,出钱派一人做帮教,把陈静文再次绑架到湖北省板桥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上午,金国兴、程乐斌、度志强等伙同岔路口派出所陈迪坚等恶警,和一号桥派出所一伙分别非法私闯民宅,强行抢走湖北省咸宁市建筑公司陶席珍、李爹、和一号桥石化疗养院职工刘云霞、吴咸宜等四名大法弟子家中的私人财产。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夕,余劲光的妻子陈芳下午出门去倒垃圾,被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金国新和程乐斌,伙同温泉浮山办事处政保科不法之徒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余劲光和陈芳的七岁女儿只好跟着奶奶在一起度日。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艾豫华和门卫陈登洲配合当地国保大队金国新二次到“壹佰家”那边骚扰法轮功学员胡伟的家;半月后,艾豫华和门卫陈登洲配合当地国保大队金国新到本区陈腊荣家骚扰,并入室抢劫;有一次,单位职工黄秋珍到同事家来玩,门卫陈登洲告密当地国保大队,骚扰黄秋珍家。
二零零九年陈芳的丈夫余劲光快期满回家时,咸宁市“六一零”伙同金国新到陈芳打工上班处要挟陈芳,要求她去沙洋转化丈夫,遭到拒绝。十二年来,以咸宁市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宋瑞生、度志祥、金国新、程乐斌等恶警为首,在市“六一零”的驱使下,利用三号桥派出所、十号桥派出所、浮山派出所、岔路口派出所、浮山办事处等邪恶机构,给余劲光陈芳夫妇一家在精神、肉体、经济上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和巨大损失。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一日,单位职工唐会云、胡红梅在晚上十点钟从附近的恒丰公司门口经过,艾豫华和门卫陈登洲又向当地国安告密,当天晚上国保大队金国新一伙人到唐会云家骚扰,并非法入室抢劫。
二零零九年七月陈新华到一学员家参加晚上集体学法,原单位的彭小国就带着六一零的金国兴,岔路口派出所的陈华刚,毕明云和几个恶警到学员家,没有任何证件,强行抢走了他家的所有大法书籍,并把她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她家人到派出所要人,金国兴却要她家人写保证,并说下次就要送洗脑班来威胁,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晚上九点多钟,咸宁市温泉法轮功学员黄美英、黄秋珍在二号桥河边讲真相,被拉到三号桥派出所进行审问,咸宁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金国兴、警员左水生参加审问,把大法弟子的手机、三百多元钱、MP4、自行车全部没收,金国兴还带人到黄美英家去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籍,第二天金国兴又到黄美英家抄家,拿走一部电脑。金国兴说,把她们放了,是为了“放线”。
二零零九年七月七日,咸宁市国保大队杜志祥、金国新等人到徐长虹家去骚扰,企图再次迫害大法弟子徐长虹。
二零零九年七月下旬,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金国兴带一伙恶警手提着铐子到大法弟子黄秋珍家去准备强行抓黄秋珍(女,五十岁左右),由于当时黄秋珍不在家,此次恶行未果。
二零零九年九月四日晚,温泉国保大队长金国兴一伙无故骚扰,温泉建筑公司七十多岁的老人黄厚明(男)家。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大约八点多钟时,温泉分局的金国新、程乐斌伙同市局的邓高等人在方锦莲住的地方大门口蹲坑,乘方锦莲出门时,此三位彪形大汉把一弱女子方锦莲绑架到车上,抢走手包里的所有物品,并抢走方锦莲的钥匙 ,在方锦莲的家里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直接非法抄她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大法数据、儿子读书用的计算机、四个存折和现金。其中一个存折是她丈夫的工资卡(后来在方的要求下,计算机、四个存折和现金已归还)。当天中午由市局的邓高、分局的金国新、左水生把方锦莲非法押送到湖北省法制学习班强制洗脑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大约八点多钟时,温泉分局的金国新、程乐斌伙同市局的邓高等人在方锦莲住的地方大门口蹲坑,乘方锦莲出门时,把她绑架到车上,抢走手包里的所有物品、钥匙,在方锦莲的家里没有任何人的情况下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大法资料、儿子读书用的电脑、四个存折和现金。其中一个存折是她丈夫的工资卡。(后来在方的要求下,电脑、四个存折和现金已归还。)。
当天中午由市局的邓高、分局的金国新、左水生把方锦莲非法押送到湖北省法制学习班(洗脑班)迫害,在洗脑班方锦莲不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并喊“法轮大法好”,被几个警察围打,其中有一个是领导叫龚健的警官,他们把方锦莲的嘴打出血、牙齿被打破,嘴都肿了。非法关押五十六天回家后,方锦莲心脏病复发,并出现其它病。(期间方锦莲的家人、亲戚一再到分局要人,分局的金国新答应方的亲人从洗脑班迫害出来就直接回家,可是市局的邓高和分局的金国新那天并没有直接送回家,而是把方锦莲软禁到咸安区的一个宾馆,又非法关了三天,并派人去审问她。市局的邹誉、邓高、胡某和分局的刘颖曾去非法审问她。)
二零一零年七月,金国兴参与绑架嘉鱼潘家湾镇法轮功学员何桂红。
二零一二年调离岗位,到分局任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