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正月初十一,镇书记胡守东、宋树福、张德坤、石增坤、管理区书记公琳等四十多不法之徒开着大卡车,公然非法掠夺刘祥彦的私有财产,抄走的财物有:现金一千三百四十五元,信用社存单三张,面值五千五百元,股金证三张,面值二千一百五十元,中国邮政储蓄存单一张,大、小方桌各一张,一台缝纫机,一台电视机,摩托车一辆,煤气罐、灶一套,一组高低柜。恶徒本来想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拉走,头目见了现金和存单,说那些不值钱的不要了,于是恶人们乱砸一通,真是象遭了土匪的抢劫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