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九年7.20为法轮功鸣冤,法轮功学员金殿利被刘家河派出所齐文林、陈有亮和刘明利等人绑架,非法关押凤城北山拘留所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7.20进京为法轮功鸣冤,法轮功学员孙亚梅被刘家河派出所陈有亮和刘明利绑架,勒索五百元,由尹晓东送凤城北山拘留所关押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7.20进京为法轮功鸣冤,法轮功学员徐凤春被刘家河派出所陈有亮和刘明利非法抓回刘家河勒索五百元,由尹晓东送凤城北山拘留所关押十五天,回家后又被村干部勒索八十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孙岩被刘家河派出所齐文林、刘明利等人绑架,非法关押凤城北山拘留所十五天。十几年中多次被骚扰。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卢俊领着八岁的女儿陈美颖去北京上访,被天安门前的警察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后转至丹东驻京办事处关押两天后,被刘家河派出所刘明利、伊晓东和镇政府徐俊玲劫持回凤城。坐火车回来的途中,刘明利把卢俊的左手铐在火车的暖气管子上,一直到下车才松开。下车后将卢俊投进凤城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被刘家河派出所勒索二千元钱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六日晚,刘家河卫国村法轮功学员在一起交流,被卫国村原书记冯旭、妇女主任汪桂美得知,到现场抢走大法资料并恶告到派出所。正月二十七日刘家河派出所所长辛红旗、指导员齐文林、尹晓东、刘明利、韩延善,妇联樊桂敏、镇政府人员徐金玲等人开车到卫国村,绑架了七名法轮功学员,
曾秀清,女,49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袁淑艳,女,46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朱桂华,女,59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胡胜林,男,66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冯春萍,女,49岁,关派出所一天,勒索一百元;
冯远东,男,65岁,关凤城北山拘留所二十天,勒索五百元。
安敏,女,43岁,关凤城北山拘留所三十七天,勒索五百元。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曾祥忱夫妇正在地里种玉米,原大队恶党支部书记李士波领着派出所小韩子、刘明利、伊晓东、李光辉等人,把老曾夫妇抓回村里,不出示任何手续强行抄家,还要把俩人绑架走,但没搜到任何东西,此事只好不了了之。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四日,法轮功学员魏术芹被刘家河派出所尹晓东、刘明利、曾庆有、李光辉等人绑架,五日后送北山拘留所关押十六天,勒索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