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七大法弟子丁春霞进京上访。在距天安门广场不远的地方,被警察问:看你背个小包,是炼法轮功上访的吧?回答:是。结果被带到天安门派出所,另一警察说:不是在天安门抓的不算数(意思是抓人的警察没奖金)。抓人的警察一听急了:那就放了吧,我还白忙活儿。另一警察说:不行。结果通知通化驻京办事处把人带走。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八日,孙淑芬再次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讨个公道。她在天安门广场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遭绑架。几个警察把孙淑芬推上警车,非法关押到天安门派出所审问。当天由通化办事处的人把她带到驻京办事处,第二天非法押回通化新站派出所。押孙淑芬的警察勒索孙淑芬和另一位同修每人一百七十四元钱。孙淑芬被新站派出所当时所长(啜志勇,现任通化市东昌区巡警支队长)、教导员任斌(现任东昌分局户政科副科长)非法刑拘一个月。一个月后,又被警察刘伟(现在东昌分局经侦科)勒索一千元钱,不给开收据。
在通化驻京办事处那晚,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秦某,勒索五名学员每人20元钱做宿费,没收据。通化市光明派出所警察张传良、通化市环通派出所警察牟连军勒索五名学员所谓的路费钱,丁春霞被勒索200元。而丁春霞被押回通化市新站派出所后,所长啜智勇、教导员任斌还向丁春霞勒索一千元做保证金,被丁春霞拒绝。丁春霞、左成燕被送到长流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月。释放前,丁春霞的父亲被新站派出所刘伟(现调到光明派出所)勒索一千元,没有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