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34730
中文姓名:
庞红
姓名拼音:
Pang 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广西女子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530221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0号广西女子劳教所
贤艳(书记、所长) 陈月英(副所长)袁芝萍(副政委) 梁丽红(教育科科长)
艾隔大队:尹肖宁(大队长)黄素娟(医生)
一大队:覃丽梅(队长)罗冰 梁艳 杜鹃(副教导员)潘雪梅 李秋(教导员)韦燕(代理副大队长)
警戒科:黄正辉 姚玮玮(中队长)
其它干警:吴卿 陈永秀 韦宁 姚小苑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广西女子劳教所教育队副教导员。
广西女子劳教所教育队中行恶的有副队长吕登云、黎群。副教导员庞红以及专门做转化的周某、潘某。他们对每一个大法弟子惯用的手段是剥夺睡眠。不停的谩骂。酷刑折磨有坐小板凳、吊铐、蹲“龙宫”,野蛮灌食、注射毒针、在饭里放药、走鸭步(蹲着走)、站军姿等等。
庞红曾经叫嚣:“我就不相信报应。”
吕登云曾公开讲:“我转过身,让几个人把你弄死,我当没看见。”
黎群唆使恶人污衊大法,还公开表扬给他们加菜。

另一恶举是利用唆使恶人提供线索给各地610,企图对其他大法弟子进行迫害。散布各种谣言离间各地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西女子劳教所的恶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9/164849.html#2007-10-18-cher-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