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大连市大法弟子张军因坚持信仰,遭野蛮迫害,曾被劫持在大连教养院遭受摧残。于二零零四年十月含冤去世。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大连教养院八十名女大法学员绝食反迫害,被雍鸣久、王军、林毅等十几个警察用胶皮棍、电棍等刑具暴打,学员都有不同程度的淤血、青紫,有的连翻身都不能动,有的被打昏过去。警察认为仲淑娟等十四人是头儿,把她们和其他大法学员隔离,用皮鞭疯狂抽打。
大连市所谓的思想教育学校(实为非法洗脑班)就座落在黑石礁临海饭店。在该洒店的六七层,窗户上都镶着铁栏杆。大连教养院臭名昭著的恶警乔威、王军就曾在这里迫害大法弟子。一到晚上,底层接待旅客的客房黑压压一片,六七层迫害大法弟子的房间却灯火通明,最多时有将近二十个房间亮着灯。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大连教养院成立专门迫害男法轮功学员的8大队。三月十九日,恶警根据“上级”恶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折磨,逼迫放弃信仰,血腥迫害开始了。
恶警王军、姓朱的等领着四个犯人(用减刑利诱犯人)像疯了一样进到三班把大法弟子曲滨、曲飞、常城衣服扒光,用胶皮棍一顿乱打,高压电棍猛电,好几个电棍同时电一人(脚心、腿弯、腋窝、脸两颊、嘴、生殖器)残忍至极。恶警从大法弟子张军身上搜出手写的《洪吟》,把他铐在暖气片上用电棍电,逼说不炼、写保证、骂大法、骂大法师父。张军宁死不屈。
二零零一年三月长兴派出所四个警察罗蒙、王军、陆南等强行把大法弟子崔德凤抓到派出所,恶警轮番审问,问她还炼不炼,逼她签字,崔德凤不签,被恶警连续两次非法行政拘留共三十天,然后又被劫入戒毒所。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大连教养院副院长张宝林将大法弟子金廷东带到男子大队三楼队长办公室,强令脱光身上所有衣服,只留一个内裤,带上手铐、脚镣,将我按倒在水泥地上,上面压上一个长条凳子。用三、四把电警棍电击我的后背、后腿、脚心、胳膊、手背、脖子等处,后又泼上两桶水。打人者是队长王军,还有两名四防,另一名队长不知道名字,副院长张宝林坐在椅子上观看,并说“好 好弄弄这个知识分子,看能不能挺半个小时。大连市司法局是大连市教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当时,司法局副局长郝宝昆就坐在二楼大队部办公室,还有院长郝文帅、政委张子亮。他们不但没有制止迫害,而且还教唆、指使凶手迫害。迫害后,也没有将迫害情况通知家属。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早晨八点,大连教养院司法警察王军、景殿科、朱凤山、孙健手持电棍,让姜云天骂大法师父,骂法轮功:“快点!骂了就没事,不骂就是电棍。”姜云天说:“我不能骂。”于是,他们将姜云天的衣服扒光,摁在地上,脸朝地,把拖布放在脸下面,四根电棍同时电击他一个多小时。姜云天一度被电棍电击的昏死过去,泼上凉水醒来后,他们继续电击。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一日,恶警王军带领犯人往大法弟子姜俊松的头上浇冷水,同时用6根电棍电他的双手、嘴和耳朵、头部,当时他的耳朵和嘴、面部被烧焦,还出了很多水泡。大法弟子孙志远、刘仁秋(音)、王尚杰(音)、董俊生为制止非法迫害,告诉警察们善恶有报的道理,恶警王军不但不听,反而说:“我在执行法律,这是上面安排的,打死了白打,你们上哪告都行,大不了我不管这个班,我调换一下工作就可以了。”
二零零一年,大法弟子刘永来因不堪忍受被毒打及写所谓揭批料,利用到楼外清扫的机会从教学楼外挂消防楼梯跳下,当场身亡,王军和景殿科二人是当时男子大队里最凶残的两个打手,王军后来调往别处,景殿科被升为副大队长,此人视大法弟子为眼中钉,它曾经说过在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升的快,为了达到尽快升官的目的,它不遗余力地迫害大法弟子,而且还公开讲过:“要是把不转化的人全发送到新疆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