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滨河路派出所所长赵多鹏,马永国等人把郭群英等十一个大法弟子带到派出所一起逼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从此大法弟子被监控,家里电话被窃听,时时都有社区的人来骚扰。一到节日就被逼按手印,签名。
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号,郭群英从兰州医院到家,滨河路派出所所长赵多鹏、马永国就闯到她家,让到派出所问话并抄家。当时郭群英生活不能自理,他们逼她丈夫将她送去。杨成梅,刘桂华,侯有香,白淑芳,赵凤莲等大法弟子也被骗到派出所。当时郭群英身体一下子就栽倒。赵多鹏让马永国带她到医院检查。医院让住院检查,马永国打电话请示,对方回话说不让住医院。马永国又骗她到戒毒所,元月八日将她第二次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元月,大法弟子赵凤莲从平安台劳教所回来后半个月,在家中,被滨河路派出所的恶警马长贵、马永国等非法抓捕,送入戒烟所、看守所迫害,戒烟所的所长刘国指使毒犯给赵凤莲暴力灌食,导致她的三颗门牙掉了,满口是血。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五日,刘桂花在一同修家被金昌市安全局、公安分局、滨河路派出所马永国等许多恶警被非法抓捕,恶警叫门时谎称是修暖气的,门一开却是安全局的女恶警陈晶晶(音)等人,恶警要把她推上车,她不上,并大喊:“法轮大法好”。分局的女恶警李见清用拳头将她打倒在地,头撞在地上起了一个大包,然后将她拉到分局做所谓的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