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35182
中文姓名:
刘永
姓名拼音:
Liu Y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历下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47号,原山东省高院地址,历下大润发往北100米
立案庭电话: 0531-81691023 办公室:0531-81691000
燕山法庭:0531-81691231 ;姚家法庭:0531-816911175; 0531-8169105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审判长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下午一点三十分,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邪党法院在第四审判庭非法开庭审判了大法弟子王晓然。恶人对非法开庭胆胆突突,在当天滚动播出的公示板上,不敢公示将于下午在第四审判庭进行的非法审判。对参加旁听的人进行非常仔细地搜身,唯恐恶人们的罪证被记录下来。当旁听者即将进入法庭时,开庭主审的邪党审判长刘永(音)突然指派法警,向准备参加旁听的王晓然的丈夫出示了起诉书,以起诉书中案情牵涉到他本人为名,拒绝他参加旁听。

济南市历下区反××侦查大队的恶首李东方和孙辉带领另外一名女性下属也参加了开庭。整个开庭过程中,充份暴露了邪党的公安、检察院和法院在山东省和济南市“六一零”系统的指挥下,相互勾结,狼狈为奸的丑恶嘴脸。他们在整个开庭过程中,匆忙履行庭审程序,欲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口径尽快结束。由于王晓然决定不聘请律师辩护,自己在庭上为自己辩护,每当王晓然陈述或回答问题时,邪党审判长经常按照恶警孙辉或检察院公诉方恶人的手势,打断或歪曲王晓然的话,或公然制止她继续讲话,唯恐她在法庭上讲出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济南市邪党公检法系统的卑鄙嘴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27/16535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