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35209
中文姓名:
张福生
姓名拼音:
Zhang Fush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集安市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集安市检察院
检察长 崔某某
科长  张福生 单位:0435-6235756
代理检察员 张金叶-13704352513 单位:0435-623575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集安市检察院科长(详情待查)

2009年4月12日晚7点钟左右,集安市国保大队队长姚新猛带队7~8人非法将法轮功学员董岩发、郭秀娟从家中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个人物品(电脑、打印机、书籍等)。

2009年8月9日下午3点多钟,由集安市国保大队队长姚新猛、张福生、及法院的多人将法轮功学员董岩发、郭秀娟再次绑架到集安市看守所(谎称去单位)。回来后才把判决书给家属。集安法院非法判董4年、郭3年。现在俩家都已上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8/21/09)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1/206888.html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11/1/07)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165718.html#2007-10-31-chev-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