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2日晚7点钟左右,集安市国保大队队长姚新猛带队7~8人非法将法轮功学员董岩发、郭秀娟从家中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个人物品(电脑、打印机、书籍等)。
2009年8月9日下午3点多钟,由集安市国保大队队长姚新猛、张福生、及法院的多人将法轮功学员董岩发、郭秀娟再次绑架到集安市看守所(谎称去单位)。回来后才把判决书给家属。集安法院非法判董4年、郭3年。现在俩家都已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