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大法弟子徐俊山由邢台市桥东法院非法判刑15年。2002年10月22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王双梅、审判员郭振旗、张秋须几人裁定“维持原判”不准大法弟子徐俊山再上诉,判决书没敢公开,连徐俊山的家人都不知道,10月23日上午就偷偷把徐俊山拉到唐庄监狱,24日又转到石家庄第四监狱,在那里,因不放弃对宇宙真理“真善忍”的信仰,徐俊山及所有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大法弟子受到更为残酷的肉体和精神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