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大法弟子刘丽华被盐城恶警在上海抓捕,被带回盐城某宾馆迫害,刑讯逼供未果,后来转到盐城市看守所,一直迫害至今(二零零七年十一月)。
期间,盐城市盐都区“六一零”于三月十五日曾以某教破坏法律为罪名起诉到法院,企图判刑,由于刘丽华坚决不配合邪恶,几日后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起诉。盐都区“六一零”头目邵益民和副头目徐志良一伙拒不放人,于八月二十二日在盐都区法院又一次非法开庭,无结果,最后休庭结束。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江苏盐城市潘黄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祝群群的办公室,绑架了祝群群,后将人转移到林豪泰大酒店。盐都区国保大队队长、“610”副头目徐志良一伙将祝群群铐在窗上刑讯逼供十天。至今仍将祝群群非法拘禁在盐城市看守所。
祝群群被非法关押在格林豪泰大酒店(313号房),祝丰丰被关在329号房,周虹被关在328号房,每个房间不同的时间段都是由两个人看管着。他们还遭受盐城市盐都区610副主任徐志良、潘黄派出所杨鹏等人的非法审讯、盘问。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七日早上,不知道徐志良等恶人是如何非法刑讯逼问祝群群的,祝丰丰和周虹都在房间里听到祝群群房间里传来了巨大的响声。听其他人说他们逼的祝群群连着手铐把不锈钢防盗窗拉下来了,随后就有工人到祝群群和祝丰丰房间里,加固不锈钢防盗窗(在不锈钢钢管里穿入螺纹钢)。
二零二二年三月上旬,江苏盐城法轮功学员闫琳被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分局政保支队(原国保大队)绑架,于二零二二年七月下旬,被大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实施对闫琳绑架关押的责任人是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国保大队队长、610办负责人徐志良,主要参与迫害的人员还有盐都国保大队副队长吴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