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1月,因刘玉荣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副厂长马安营和指导员李桂芳二人轮流看守七天七夜不让睡觉,之后厂长冯卫还安排专人对她进行跟踪、监控,以此限制她的人身自由。2000年2月17日冯卫逼迫刘玉荣在保证书上签字,并逼迫她上交5000元现金,在未经刘玉荣同意的情况下,冯卫强行从工资里扣除。
2000年10月1日,因刘玉荣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遭到单位送往滨海公安局迫害15天后,本单位又继续关押。当时领导冯卫安排值班人员轮流每天24小时对她进行监控,刘玉荣强烈抗议说:“本来滨海公安局对我的拘留就是违法的,你们再不能这样迫害我。”并且要求见书记唐玉明。唐玉明不但不见,反而安排单位领导冯卫、保卫科长王全东以及劳资科长张玉昌,以解除劳动合同为名把刘玉荣送到博兴县她二哥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