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35904
中文姓名:
李钢
姓名拼音:
Li G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黄冈市中级法院:地址: 黄冈市黄州区赤壁大道。 邮编:463100 电话:0713-8617021
主审法官 盛继承 0713-3351029
刑事庭审法官 乐丙雄 办公电话0713-3351042,住宅电话:0713-3325782,手机:1333996289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零零七年四月底,杨淑芬在武汉被二十多个便衣绑架,在浠水县看守所关押一年多后,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判重刑八年,上诉无效。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月 湖北浠水县范承芳等法轮功学员被邪党公检法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范承芳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杨云华被非法判刑九年;李正文被非法判刑七年;郭春六被非法判刑八年;张跃进被非法判刑五年;周琦是张跃进的妻子,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在湖北省浠水县法院刑事判决书上的签名有:审判长熊化冰,审判员杨宗典、熊晨夏、书记员程艳。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在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上的签名有:审判长汪序金,审判员张立、李钢,书记员张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省浠水县杨淑芬被非法判刑八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2/187551.html
湖北浠水县范承芳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8/16733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