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十日,大法弟子到兴隆山散发大法真像资料,被兴隆山派出所绑架,大法弟子反覆陈述大法好,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并以大法弟子个人为实例证明修炼法轮功使人身体得到健康、精神升华,对什么社会制度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他们说是为这个社会政治服务的,不放大法弟子。县公安局政保科崔海峰追问材料是从哪里来的,学法有多少人,不说就拘留。大法弟子说不知道。副局长李建国说刑事拘留大法弟子,带几个警察开两辆车搜大法弟子家,抽走一千九百元钱。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五时,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公安局在以局长张健国、政保科长崔海峰的带领下,出动四辆警车共十二人(其中二人为市公安局人员),闯入彰武县大法弟子熊素香家中将她和丈夫强行绑架。恶警抢走电视机一台、VCD一台、刻录机二台、光盘三千张、现金数额不清。晚上其丈夫(常人)被放回。后熊素香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沈阳马三家。参与这次绑架迫害的有彰武县公安副局长李建国、政保科长崔海峰及政保科全体成员,阜新市公安二人,共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