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62
编号:
E000036101
中文姓名:
尹燕虎
姓名拼音:
Yin Yanh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大庆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二路15号,邮编163311
区号0459,总机电话:4681963、4688220、4684124、4684024、4684524、46379220、46379218。
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史衍芳
副局长 李达:18945600008 15304590068 13936700068
副局长 孙化呈:15845886999 13394660029
副局长 艾长君:13329502006 18945601301 13394664001
副局长 兰乘水:13394663399 13329501005(分管国保支队、反恐支队、治安支队)
政治部主任 刘国富:18945601001 13936712000 13394650200
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队长 冯海波13089051888、15045899010
政委 彭志利 4609003 13136835345
支队长王国臣17678610777
支队长 华长城18546931348
支队长邓长兴4609001、13904593540
支队长 何伟平18603670007 18004590002
副支队长 钟鸣1330469918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部份警员。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冯海波经常带领一些警察绑架大法弟子,并抢劫大法弟子家的财、物。杨继军、王安民、尹彦虎、赵姓女警(恶警抢劫大法弟子家时她识别哪些文字资料与大法有关)等,都是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它们将大法弟子绑架后带到大庆公安局国保支队进行刑讯、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伪法院非法开庭审判郜延霞、袁清、高凤玲、杜德平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后以“破坏法律实施”为由,对郜延霞非法判刑五年、袁清四年、高凤玲四年、杜德平三年半。参与这次非法庭审的有:审判长王国军、代理审判员封良宏、李庵琪,检察院指派徐民义作公诉人对四名法轮功学员捏造事实,非法作犯罪指控。

在龙凤区法院非法庭审中,四名法轮功学员每个人都当庭讲述了警察绑架、抄家、酷刑迫害的种种恶行。尤其是他们在被绑架后,大庆市国保大队对进行刑讯逼供,恶警冯海波、杨继军、胡啸、尹彦虎等给他们灌芥末油,导致他们窒息休克几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大庆市龙凤区法院陷害多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8/21/206872.html
大庆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12/11/16819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