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警刘风柱和宣兆权在任职义县七里河镇任派出所长期间,勒索大法弟子8笔钱(6000元、5000元、3000元、5000元、2000元、6000元、5000元、400元)合计32400元。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原义县七里河镇派出所警察(协警)刘凤柱,男,五十多岁,此人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被派出所雇来迫害本镇法轮功学员,几乎每次对法轮功学员抓捕、洗脑、勒索、拘留、劳教都有他,结果在二零零三年他得了脑血栓,后来他与另一恶警梁某打架,均被邪党开除。村民们都说为邪党卖命,没有一个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