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1月22日傍晚,市公安局以邱天明为首的恶警将她、聂华、小慧一同劫持。将她带到市局610办公室进行长达四天四夜的惨无人性的酷刑折磨。不法人员们分头轮番的非法审讯,七八个人断断续续轮番暴打,直到深夜,将她带到攀枝花市公安局大楼走廊尽头花窗处,两副手铐反背吊铐在花窗上,叫“苏秦背剑”,脚尖点地,背部不能伸直。
提审仍无收获,市公安局恶警邱天明,廖某某(女),秦刚、张柏林,西区分局的任玖平,罗和平、仁和分局的张洪太、崔福利等人用两副手铐将她大挂在市610的临时提审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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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挂”即:将两手分别吊铐,两手分开至极限,且脚尖点地。还故意吊铐在窗风钩处,使背部紧贴在风钩上,刺得钻心的剧痛。***
恶警秦刚特意来将手铐提得紧紧的。手铐和腕骨连在一起,致使双手虎口神经严重受损。后来他们叫签审讯笔录的字,将手铐打开,她将诬陷笔录撕得粉碎,招来邱天明、张洪太及其他七、八个恶警的轮番上阵暴打:有的扯头发,有的打耳光、有的拳头猛打手臂,有的用穿着皮鞋的脚踢大小腿等处,张洪太、邱天明和另外几个不知姓名的轮番在脸上左右开弓。
这期间,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上厕所。后来天天如此,白天大挂,被非法审讯,晚上反背吊铐在花窗上,整整四天四夜的毫无人性的残酷折磨,直到要送进盐边看守所。在盐边看守所关了40来天,他们又动用了市局,东区分局和仁和分局及市610办的大量警力将她从看守所外提到盐边教育局宾馆,他们占用了宾馆整整一层楼来突击提审她,参与的警察有漆莉(女),张柏林、田平、张洪太、崔福利、陈大队长、仁玖平、罗和平等十多人,从下午2点多直到第二天下午七点左右,他们采用“车轮战术”进行诱逼,恐吓、威胁等方式,实施精神摧残和人身攻击、侮辱。他们轮流睡觉,可整整30多个小时从未让她合个眼,到晚上七点左右才送回了看守所。非法关在盐边看守所52天后,便将她送往四川资中县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劳教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