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36499
中文姓名:
李玉
姓名拼音:
Li Y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坊子区坊城街道党工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李玉(女) 办公室(0536──7661265) 宅(0536──7606189)手机(13906461089) 其丈夫刘辉在坊子区交通局工作,办公室(0536──7517568)手机(13605360868)家住区交通局宿舍。
迫害事实:
坊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近日(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山东潍坊市坊子区坊城街道党工委、坊城街道办事处以到处张贴“给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的形式恶毒污蔑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救人善举,并大力蛊惑、怂恿不明真相的常人举报、绑架制作散发张贴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并制定奖励措施:凡对制作散发和张贴大法真相的行为积极举报的,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直接将从事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绑架进公安机关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举报电话:0536──7X6X2X5.主要责任人:坊子区委610办公室主任 于廷、坊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潍坊市恶党鼓惑不明真相的世人犯罪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30/169293.html#2007-12-29-chev-1#2007-12-29-chev-5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