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正华,男,50岁左右,重庆市秀山县平凯镇胜利村人。修大法前,患哮喘、糖尿病等,尤其是他得了一种怪病,不能穿长裤子,否则难受无比,即使在大冬天,下雪天,也要将两只腿露在外面,不能穿裤子、盖棉被。每天只能待在家里,坐立不安,走十米远的路都要花好大一阵工夫。他的这个病在全村是有目共睹的。
1998年底,在好心人的介绍下,唐正华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很快,他的身体恢复了正常,以前的各种疾病不翼而飞,多种重体力活儿都能干了,犁田、割谷都不在话下。他不仅能够完成自家地里的承包活,而且经常热心无偿的帮助邻里,别人给他钱、物作为报酬他都婉言谢绝。
2001年5月,他因向别人讲法轮功的真象,竟然被秀山县公安恶警贺胜贵一伙给绑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受到非人的折磨,连续多天恶警不许他睡觉,最后,即使让睡也只准睡在湿地板上。他的肋骨被恶人打断3根,瘀血由右肋肿胀扩散到全身,并导致全身浮肿,于2004年10月9日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