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大庆萨尔图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志高、杨金凤、尹桂荣非法开庭审判。萨区法院的韩军、郭佰哲、检察院的刘月莹、张大军等人捏造一些莫须有的罪名,逼迫刘志高等法轮功学员承认,刘志高用尽最全身力气向在场的所有人揭露大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与铁人分局恶警迫害他的事实。在法庭上,人们发现,刘志高骨瘦如柴,站立不稳,声音沙哑,与先前判若两人;杨金凤三伏天竟穿着棉衣服、站不住靠在栏杆上。67岁的尹桂荣自己不能独立行走,由家人搀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