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朱新洲和管女号的王丽兰,对法轮功学员先非法关押一、二年,然后重判。法轮功学员李正文、郭春六、杨云华分别被判七、八、九年。关押期间对法轮功学员施用酷刑,比如上门板刑,用皮带抽,皮带被抽断。以所长朱新洲为首的恶人经常搜监,强行抄走大法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