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1月27日,山东省地区、各部门联合通知捡到一张法轮功传单上交可奖励5元,举报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奖励5000元,抓住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奖励10000元;并安排24小时对法轮功学员跟踪,每人值班6小时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