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36858
中文姓名:
王雪山
姓名拼音:
Wang Xuesh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朝阳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区号:0421
局长:朱干: 04213716855办、18842150777、2617317传真
副局长:罗志峰3806002办、13942150033
副局长:陈斗祥3806003办、15804217788
副局长:祝成森3806007办、13591850005
副局长:罗迎霄3806004办、13464268080
副局长:张猛3806008办、13889279999
政治部主任:马胜言3806006办、13470246000
指挥中心主任:戴良芳2888501办、13904913609
纪委书记:孟祥瑞3806005办、13942199711
[国保支队]
电话:3801039,传真:2898131
支队长:洪德明3801513办、13704911020
政委:王景龙13591860610
副队长:李秀华2614801、13942191166
副队长:赵立极(主参与迫害)13904217808,妻子:陈娜利(在外事办综合科工作)电话15566790155,13942130081,家住蓝海城B区,大儿子:赵诺,电话18698218668。
田祥13704912428(主参与迫害)
赵晓光2620896办、13904910111
周玉海3806004办、13942166888
近照:
家庭住址:
身份证:211302195709260435
迫害事实:
朝阳市国保支队的副队长

辽宁省公安厅的人,以及朝阳市国保支队的副队长王雪山、副队长黄殿相(此人曾将法轮功学员于秀玲打昏后从楼上推下摔死,并因此而升职)。法制科长吴艳芳,以及凌源国保大队陈志、张树连等自始至终都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刑讯。其刑讯手段有欺骗、辱骂、精神施压直至殴打、电击、上绳等酷刑。据不完全统计,从八月一日至今勒索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现金总额达三十万元左右,(不包括抄抢数额)使本年度勒索金额上升到四十多万元。所有参与迫害的邪恶官员都以奖金的形式从勒索的钱中分得一份;吴艳芳还直接从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中收取两千元现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凌源市警察在零七年八月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详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5/17035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