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闫来升被凌海市沈家台派出所所长刘铁成等人绑架并殴打,后被送至凌海公安局,被义县国保大队李春雨等人带回义县看守所。二十九日被送往锦州教养院非法劳教三年。在新收大队遭到恶警王刚殴打,使左听力下降,坐铁椅子三天三夜,二十四小时把手铐在铁环上。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管教大队长吕维国让犯人王刚用饮料瓶灌上开水,塞进大法弟子郭春占的后背烫,用两手往后按着,等凉了再换另一瓶,两个热水瓶轮换着烫。吕维国坐镇指挥,烫的时间长短,烫到什么程度,都他掌握,郭春占后背的烫伤疤痕就是当时留下来的。
当日又进行了第二次开水烫,这次是先用热水袋灌上开水,塞进郭春占的裤腰里,在臀部底下坐着,坐了一阵后(大概有十多分钟),又把饮料瓶灌上开水又塞进郭春占的臀部里坐着,又过了大约有十五分钟左右的时间才罢手,就这样郭春占的后背,臀部,肛门,股沟等处皮肤全部烫坏,烫烂。到了十八号的后半夜,才把郭春占从铁椅子上放下来。当时她行动无法自理,大小便失禁,浑身疼痛难忍。教育科严处长(严天祥)看郭春占实在不行了,才把她送医院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