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二零零一年四月八日,又将大法弟子方天明(师范教师)从武穴第一看守所转移到崔家山洗脑班,继续对方老师强化洗脑,在那里方老师与其它学员一起抗议非法长期关押,绝食抗议,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五日释放,这一次共被非法关押一百四十二天。在这期间,武穴师范副校长张在全(管财务)非法扣除方老师一千元工资,并未经本人或家属同意就以交伙食费为名将其中的五百元交给行政拘留所所长张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