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0月,湖北咸宁法轮功学员邹注姣去北京上访,不法人员非法拘留了她15天并非法罚款,从地质队财务科扣她老伴的工资2500元,由肖飞平经手,申农光在地质队大会上要判邹注姣3年,后来二次判3年零1个月。
后来,不法人员把邹注姣从女儿家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下午送往通山,不允许她睡觉,日夜非法审讯三天二晚。这次岔路口派出所陈某诈钱2000元,肖飞平800元,无任何手续连便条都没有,还有抢走她的录像带两套总共现金8100元,还私设牢房在浮泉宾馆关她2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