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37213
中文姓名:
曲淑民
姓名拼音:
Qu Shumi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山东女子第二劳教所(前王村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162信箱 邮编:255311
新迁至:章丘市官庄乡济王路29号
劳教所所长:刘长增(男) 政委:王军(女) 管理科科长:陈素萍(女)
劳教所电话:一大队:0533─6689411  二大队:0533─6689374
三大队:0533─6689414  四大队:0533─6689415
管理科:0533─6689847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王村劳教所恶人。

二零零七年初,大法弟子毛江新、被当地恶警绑架至王村女子劳教所四大队。因拒绝“转化”,毛江新被关在浴室内(特制的小屋,门窗关闭,密不透风,难闻的气味让人有窒息的感觉),经常遭到恶警王慧英、孙华、李芙蓉的殴打和辱骂。特别是到了冬天,小屋子像冰窖一样的寒冷。以上三恶警为了完成“转化”率,并可得到蝇头小利,逼迫毛江新写“五书”。毛江新不妥协,三恶警就下令让恶人王彩芹(龙口市下丁家镇曲家村)、徐承明(文登县人)、王丽雪(淄川人)、曲淑民(莱阳县人)四人轮番长时间打毛江新的脸,踢毛江新的身体,致使毛江新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爬不起来。她们变着招术折磨她,扬言不写“五书”永远关在小屋里不让见一丝阳光。毛江新身体十分虚弱,仍在阴暗冰冷的小屋里倍受折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毛江新、宋肖棠坚持信仰,遭王村劳教所残酷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5/171818.html
迫害证据证词: